各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从业单位:
现就《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启用广州市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从业单位及专家库管理系统的通知》(穗环〔2020〕2号)从业单位登记的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从业单位登记不涉及行政许可及备案,与各从业单位是否能在广州市承接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业务无关联。即日起,我局网站将不再公布及更新《广州市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从业单位登记名单》。
二、从业单位登记的主要目的是为我局更好地对接从业单位做好服务工作。我局将不定期组织完成登记的从业单位进行业务培训,进一步促进我市土壤污染治理修复行业健康发展。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10月19日
(联系人:杨宇,联系电话:832036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