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晨宝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合成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4年11月 27日至 2024年12月03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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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东晨宝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合成实验室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广州黄埔区 |
建设单位 | 广东晨宝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广东晨宝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合成实验室建设项目租用广州市黄埔区华南新材料创新园G5栋406房建设租用广州市黄埔区华南新材料创新园G5栋406房建设,年研发不饱和聚酯树脂材料0.6吨。项目年工作300天,每天8小时。 |
环评机构 | 广东华韬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研发试验和器具清洁废气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TVOC、苯乙烯(苯系物)、颗粒物、臭气浓度经通风橱收集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非甲烷总烃、苯乙烯(苯系物)应达到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颗粒物应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臭气浓度应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后引至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排气筒出口处距离地平面不低于15米。 |
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受理公示期间无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