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旭化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4年11月 26日至 2024年12月02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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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州旭化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广州花都区 |
建设单位 | 广州旭化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广州旭化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镜湖大道35号洪鑫工业园A1栋3楼301。本项目租用1栋5层综合楼的第3层作为办公、实验室使用,本项目使用的建筑面积为1000m2。本项目主要从事三防整理剂、中间体的研发、测试服务。年研发、测试量为三防整理剂175kg、中间体190kg。 |
环评机构 | 广州光羽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 |
公众参与情况 | 2024年7月16日在全国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网站进行公示,公示网址:https://www.eiacloud.com/gs/detail/1?id=40716GothZ。公示期间无收到投诉和异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