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实验动物中央实验室锅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4年11月 26日至 2024年12月02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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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实验动物中央实验室锅炉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广州南沙区 |
建设单位 | 香港科技大学(广州) |
项目概况 | 实验动物中央实验室锅炉建设项目位于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香港科技大学(广州)校区内。项目总投资9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项目拟在现有动物中央实验室(自编E4栋)1层预留区域内新增1个锅炉房,占地面积42平方米,锅炉房内安装2台1吨/时天然气锅炉。 |
环评机构 | 广东环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项目应实行雨污分流,项目锅炉排水、蒸汽冷凝水、软水制备系统浓水及软化再生废水,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东涌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
公众参与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