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珠江水泥有限公司水泥窑协同处置重金属污染土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4年11月 14日至 2024年11月20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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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州市珠江水泥有限公司水泥窑协同处置重金属污染土壤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广州花都区 |
建设单位 | 广州市珠江水泥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主要是依托现有的 1×5000t/d 新型干法水泥窑生产线,协同处置污染地块产生的重金属污染的土壤,处置能力200 吨/日,按年生产 330 天计,年处置重金属污染土 6.6 万吨/年,本项目不会改变现有生产线的生产工艺、生产规模、产品质量等,不增加用地和设备。 |
环评机构 | 广州粤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窑尾废气经现有SNCR脱硝工艺+复合脱硫装置+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经130m排气筒排放;窑头废气经收集后经现有袋式收尘器净化处理后由34米排气筒DA047排放。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