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号
“广州生态环境”
微信订阅号
微博
“广州生态环境”
官方微博
粤商通
“广州生态环境”
粤商通
机器人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环保业务 > 建设项目 > 环评审批前公示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黄埔分局关于对广州市黄埔区老人院护理院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 字体:


 根据广州市黄埔区老人院护理院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4年11月 14日至  2024年11月20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汇星路81号人防楼C栋315,邮编:

  联系电话:020-82111810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州市黄埔区老人院护理院建设工程

建设地点

广东广州黄埔区

建设单位

广州市黄埔区老人院

项目概况

广州市黄埔区老人院位于黄埔区黄埔街道港湾西三街70号之一,现拟在现有项目基础上建设广州市黄埔区养老院护理院,主要改建颐康楼的一至四层,改建区域建筑面积2493.6平方米,其中对一、二层部分科室进行局部调整,三、四层养老住房改建为护理病房。护理院设中医传统治疗室、煎药房、中西药房、检验室、B超室、康复室等,护理住院床位84张,不设感染性疾病科、放射性科、传染病科和结核病科室。

环评机构

方圳环保(广州)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有医疗废水、生活污水、食堂含油污水等。医疗废水(住院废水、检验废水、煎药废水、洗衣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广州医学院第五附属医院老年病康复中心项目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日均值)中的预处理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食堂含油污水经“隔油隔渣+油水分离”预处理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第二时段三级标准与大沙地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较严值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二)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排放的废气主要有要为食堂油烟、煎药异味、酒精消毒废气、气溶胶废气等。食堂油烟经静电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限值后由高于楼顶3米的排气筒排放;煎药异味加强通风;酒精消毒废气无组织排放;气溶胶废气消毒后排放。
(三)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间的主要噪声污染源为备用柴油发电机运行时产生的噪声,源强噪声约80dB(A)。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措施后,项目边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间每年产生危险废物有医疗废物、检验室废物、废检测试剂盒、废紫外线灯管,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一般固体废物的处置符合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相关规定;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公众参与情况

采取信息公示等方式开展公众参与工作。


分享到:
微信 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