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苏州UL美华认证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新增测试实验室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4年11月 12日至 2024年11月18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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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苏州UL美华认证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新增测试实验室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广州黄埔区 |
建设单位 | 苏州UL美华认证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
项目概况 | 苏州UL美华认证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新增测试实验室扩建项目租用广州市黄埔区联和街道南云二路8号品尧电子产业园电子大楼进行扩建,年新增萃取测试257单(其中管道及相关产品97单、防潮和阻隔材料5单,连接和密封材料30单,机械产品120单,机械水暖设备5单)、制冷系统水压测试12单。项目年工作260天,每天工作8小时。 |
环评机构 | 广州国寰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厂区内VOCs应满足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厂界氯化氢应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
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受理公示期间无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