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知舟格林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抗菌剂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4年11月 07日至 2024年11月13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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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州知舟格林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抗菌剂生产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广州南沙区 |
建设单位 | 广州知舟格林材料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广州知舟格林材料有限公司选址于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南加一横路3号自编1号(仅限2楼)、6号、7号,占地面积2340.8m2,建筑面积2340.8m2,建设“广州知舟格林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抗菌剂生产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主要从事抗菌剂的的加工生产,年生产抗菌剂5000吨。 |
环评机构 | 广州颐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研磨工序在密闭设备内进行,研磨废气(颗粒物)经车间通风后无组织排放;搅拌工序在常温密闭搅拌罐内进行,投料、搅拌、取样、灌装工序产生的废气(颗粒物、NMHC/TVOC、甲醛、臭气浓度)由集气罩收集后经“滤筒除尘+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尾气经15m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实验废气(NMHC/TVOC、甲醇、臭气浓度)由通风橱或集气罩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经15m高排气筒(DA002)达标排放;污水处理设施异味(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经加盖密闭和定期喷洒除臭剂后无组织排放。 |
公众参与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