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协鑫蓝天扩建应急燃气锅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4年11月 04日至 2024年11月08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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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州协鑫蓝天扩建应急燃气锅炉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广州黄埔区 |
建设单位 | 广州协鑫蓝天燃气热电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广州协鑫蓝天应急锅炉技术改造项目在广州市黄埔区永和街道木古路7号进行建设,新增6台4t/h的燃气锅炉作为应急热源,扩建后全厂应急锅炉供热量为124t/h。应急锅炉仅用于满足燃气发电供热机组发生故障停运导致供热中断或电网调度要求停机是对外供热,除保养需要外,正常情况下不运行该锅炉。 |
环评机构 | 广州尚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锅炉燃烧尾气在满足广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中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后引至排气筒(DA005)高空排放,排放口高度33米。 |
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受理公示期间无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