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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生态环境局从化分局关于对广州从化区颐年养老和护理院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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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州从化区颐年养老和护理院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4年11月 01日至  2024年11月07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从化区街口街河滨北路128号,邮编:510900

  联系电话:020-87956222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州从化区颐年养老和护理院新建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广州从化区

建设单位

广州从化区颐年护理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广州从化区颐年护理有限公司位于从化区江埔街罗沙路319号,占地面积约27995.3 m2,已建成1栋4层综合楼、3栋4层楼房(自编A、B、C栋)和1栋1层楼房(自编D栋)等,总建筑面积约17374.26 m2,开展养老及配套简单护理治疗活动,设床位300张。本项目利用现有建筑物重新布局,配套增加护理项目,设置中医科、内科、康复医学科、临终关怀科等科室。

环评机构

广东华南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医疗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表2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日均值),生活污水与食堂含油污水经预处理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 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汇入废水总池。
本项目位于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纳污范围,目前尚未接通市政污水管网。在市政污水管网接通前,经处理达标的医疗废水、生活污水和食堂废水一并拉运至有处理资质与能力的单位处理,达标排放。待市政污水管网接通后,经处理达标的医疗废水、生活污水和食堂废水一并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排放。
(二)排气筒有组织排放的烟尘、SO2及NOx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 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烟色小于林格曼黑度1级。食堂油烟污染物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标准。
项目内污水处理站边界氨、硫化氢与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限值。项目边界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 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新、扩、改建设项目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标准。
(三)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设备运行时间,洗衣机、烘干机与备用发电机设于专用设备房内,采用隔声、减振等综合治理措施,加强设备维护与保养,确保项目边界噪声排放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
(四)必须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贮存和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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