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号
“广州生态环境”
微信订阅号
微博
“广州生态环境”
官方微博
粤商通
“广州生态环境”
粤商通
机器人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环保业务 > 建设项目 > 环评审批前公示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荔湾分局关于对广州罗素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 字体:


 根据广州罗素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4年10月 30日至  2024年11月05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广州市荔湾区中山八路石路基59号,邮编:510145

  联系电话:020-81707628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州罗素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广州荔湾区

建设单位

广东双实国际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一、“广州罗素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建设项目”位于广州市荔湾区省实路3号、荔湾区龙溪大道31号,项目总用地面积7069.6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11091.91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为10591.81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500.1平方米,拟计划招生规模为6个班,预计招生200人,职工50人。项目建设内容为:项目整体由1栋6层学生公寓、1栋8层教学楼、负1层地下车库(含机动车、非机动车)、1个运动场(含升旗台)。项目内不设置游泳池、垃圾站。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

环评机构

产学研(广州)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实验室废液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进行处理,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隔渣池、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西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项目废水排放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二)实验室酒精灯使用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加强通风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型标准要求后,由油烟专用管道引至屋顶排放。
机动车尾气经排风系统收集后抽至地面排风口处排放;排放口的数量、高度及朝向应确保不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三)做好噪声防治,对设备产生的噪声采取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进行治理,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4类标准
(四)实验室废液及废实验用品、废药品、医疗废物等危险废物须暂存于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的专用贮存场所,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餐厨垃圾和废油脂收集后交由取得餐厨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经营权的单位收运处理;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分享到:
微信 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