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和记芳川工贸有限公司二期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4年10月 28日至 2024年11月01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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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州和记芳川工贸有限公司二期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广州南沙区 |
建设单位 | 广州和记芳川工贸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广州和记芳川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位于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北龙路120号之一101厂,占地面积3621.63m2,建筑面积3621.63m2,主要从事美的商用空调机隔热棉、松下空调机吸音棉的加工生产,年产美的商用空调机的隔热棉600吨、松下空调机的吸音棉50吨。 |
环评机构 | 广州市碧航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涂胶、喷涂废气经“集气罩+软质垂帘四周围挡”收集后,依托原项目SGPS气体净化系统(吸收法,SGPS吸收剂成分为碱性聚酯改性硅油)处理达标后,尾气经15m排气筒(1#)排放;裁切粉尘经配套吸尘机处理后通过加强车间通风无组织排放。 |
公众参与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