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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荔湾分局关于对广钢新城AF040422地块配建中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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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钢新城AF040422地块配建中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4年10月 22日至  2024年10月28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广州市荔湾区中山八路石路基59号,邮编:510145

  联系电话:020-81707628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钢新城AF040422地块配建中学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广州荔湾区

建设单位

广州粤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一、“广钢新城AF040422地块配建中学建设项目”位于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南以西,鹤洞路以南(AF040422地块),占地面积25945m2,建筑面积37462.47m2,拟建设一所高中36班学校,预计招生1800人,职工144人。项目建设内容为:项目整体由4栋建筑组成,包括1栋地上5层、地下1层的教辅综合楼(建筑自编号A1-1)、1栋地上1层、地下1层的礼堂、游泳馆综合楼(建筑自编号A1-2)、1栋地上6层的学生宿舍(建筑自编号A1-3)、1栋地上1层的设备用房(建筑自编号A1-4)。项目设置宿舍和食堂,于教辅综合楼地下一层发电机房设一台600kW备用发电机,两台1250kvA变压器,项目总投资2335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万元。

环评机构

广州泓扬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控工作,制定严密的施工方案,切实做好施工管理,认真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及恢复措施。施工废水经隔油沉砂处理后回用于施工;不能回用的施工废水经隔油沉砂池预处理,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预处理,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不得排入周边水体,保障水环境安全;通过采取设置工地围挡、洒水抑尘、加强物料运输及存放管理等措施,减少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通过有效的降噪措施和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对居民正常作息造成影响,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按《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等相关管理规定处理。
(二)实验室废水、实验室废气碱喷淋废水、高压蒸汽灭菌锅废水、备用发电机尾气水喷淋废水经“酸碱中和+混凝沉淀”处理,食堂含油废水、垃圾暂存间清洗废水经各自的隔油隔渣池处理,车库地面清洗废水经隔油沉砂池处理,经隔油隔渣池处理,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游泳池整体更换水经“循环过滤+紫外线+消毒剂”消毒后,一并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西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项目废水排放执行《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三)实验室产生的无机废气及有机废气收集经“碱液喷淋+过滤棉+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引至楼顶23.8m高排气筒排放。氯化氢、硫酸雾、氮氧化物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氨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及表1二级新扩改建厂界标准值;有机废气排放执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及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食堂油烟经高效静电油烟净化装置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要求后,由专用内置烟道引至屋面排放。
备用柴油发电机仅在停电时应急使用,燃烧尾气经水喷淋处理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其中烟气黑度须低于林格曼黑度1级标准)后,引至楼顶23.8m高排气筒排放。
加强对垃圾暂存间的管理,臭气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厂界标准值。
地下车库的机动车尾气经抽排风系统引至地面排放,排放口的数量、高度及朝向应确保不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四)做好噪声防治,对设备产生的噪声采取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进行治理,项目边界噪声值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五)医疗废物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等要求设专用医疗垃圾收集容器,定期交有资质单位收运处置;实验室废液及废实验用品、消毒剂及其他沾染化学品的包装废弃物、废紫外线灯管、酸碱中和混凝沉淀池污泥、隔油沉砂池浮油、废机油、废含油抹布手套、废机油桶、废柴油桶、废活性炭和废过滤棉等危险废物须暂存于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的专用贮存场所,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餐厨垃圾和废油脂收集后交由取得餐饮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经营权的单位收运处理;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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