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咏华实业有限公司年产80吨塑料零部件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4年10月 21日至 2024年10月25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景观大道北7号区政务服务中心A区,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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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州市咏华实业有限公司年产80吨塑料零部件新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广州增城区 |
建设单位 | 广州市咏华实业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广州市咏华实业有限公司建设地点位于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塘美富岭路26号。项目占地面积700平方米,建筑面积700平方米,主要从事生产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年产规模为塑料零部件80吨。项目员工人数6人,均不在项目内食宿,全年工作300天,一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 |
环评机构 | 广东华韬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项目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外排。间接冷却水与生活污水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永和污水处理厂。 |
公众参与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