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灵新大道南延线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4年10月 17日至 2024年10月23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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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灵新大道南延线工程 |
建设地点 | 广东广州南沙区 |
建设单位 |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建设中心(广州市南沙区建设中心) |
项目概况 | 灵新大道南延线工程建设项目位于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项目总投资124703.5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00万元。项目北起灵新大道改扩建工程的终点(十八涌北),终点止于二十涌北,全长2.85千米,道路设计为城市主干道,红线宽度60米,双向6~8车道,设计速度60千米/时,沿线跨越十八涌~十九涌共3条河涌,拆除现状十八涌、十八支涌桥,新建3座跨涌桥,十九涌需拆除现状水闸后新建1座水闸,新建生态堤222米。 |
环评机构 | 广东省铁路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项目范围内设施工营地,施工场地生产废水及机械含油污水经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标准”要求后,回用于场地洒水抑尘等,不外排;生活污水定期外运至十涌西污水处理厂处置。施工过程应加强物料堆放管理,避免雨水冲刷,设置必要的导排沟疏导排水。 |
公众参与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