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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花都分局关于对广州宏士达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178.2吨塑料制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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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州宏士达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178.2吨塑料制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4年10月 16日至  2024年10月22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府西二路六号,邮编:510800

  联系电话:020-86894031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州宏士达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178.2吨塑料制品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广州花都区

建设单位

广州宏士达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广州宏士达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广州市花都区秀全街九潭村毕村北路15-1号厂房,项目占地面积约7000平方米,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主要建筑物包括1栋1层生产车间、1栋3层的办公宿舍楼(项目使用第2层、第3层)。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项目主要从事塑料零部件制品的生产,预计投产后年产塑料制品2178.2吨。

环评机构

广州壹心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餐厨废水经隔油隔渣池处理后与冷却水分别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喷淋塔废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废气:注塑成型废气收集后经一套“喷淋塔+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废气处理设施处理,最终经15m排气筒DA001排放;碎料、模具加工维护产生的颗粒物经脉冲除尘器或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模具加工维护产生的NMHC(油雾)、臭气浓度经厂区通风后无组织排放;食堂油烟经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5m排气筒DA002排放;
噪声:利用墙体及空间衰减噪声;
固废:分类收集、分类处理。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后外售资源回收公司处理;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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