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金域司法鉴定技术有限公司广东金域司法鉴定所实验室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4年10月 15日至 2024年10月21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宝岗大道100号飞龙大厦8楼,邮编:5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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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州金域司法鉴定技术有限公司广东金域司法鉴定所实验室迁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广州海珠区 |
建设单位 | 广州金域司法鉴定技术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该项目位于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2429号400-408房,搬迁后将保持原有检测种类和检测规模不变,建设内容仍为从事亲子鉴定、毒药物检测的实验,检测能力为亲子鉴定800例/年,毒药物检测3000例/年。 |
环评机构 | 广州蓝碧环境科学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项目样品初筛、前处理、试剂配制、氮吹干、色谱检测工序产生的实验室有机废气和臭气经通风橱和万向集气罩收集,引至“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由21m高的排气筒排放;器皿洗涤、电泳检测工序产生的实验室有机废气和臭气通过生物安全柜收集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少量臭气浓度于厂区内无组织排放。2)项目纯水机浓水、实验清洗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调节池+酸碱中和池+沉淀池+光催化反应+电化学反应+活性吸附过滤+二氧化氯消毒”(设计处理能力1.0t/d)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生活污水依托所在建筑三级化粪池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3空调外机、风机等噪声源采取墙体隔声、减振等措施处理。(4)加强固体废物存储、处置管理。危险废物应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相关要求设置危险废物存储区,并交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受理公示期间无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