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瑞鹏动物医院有限公司滨江东分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4年10月 15日至 2024年10月21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宝岗大道100号飞龙大厦8楼,邮编:5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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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无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州市瑞鹏动物医院有限公司滨江东分公司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广州海珠区 |
建设单位 | 广州市瑞鹏动物医院有限公司滨江东分公司 |
项目概况 | 该项目位于广州市海珠区滨江东路568号铺,主要从事动物疾病预防、诊疗、美容洗浴、影像学检查以及治疗手术(主要为颅腔、腹腔以及胸腔手术)等,主要接收常见宠物—犬类及猫类等,不接收瘟犬以及带传染病的动物。项目门诊最大宠物接待量为15只/天(其中宠物手术量为4只/天),美容洗浴最大接待量为20只/天(含需手术治疗的宠物量4只/天),设有50个宠物笼。 |
环评机构 | 广东四环环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项目动物自身、宠物粪便尿液、手术室、医疗废物暂存、污水废水处理产生的臭气(以臭气浓度、硫化氢、氨表征),经排风系统收集引至“紫外线+活性炭吸附除臭消毒一体机”处理后无组织排放。(2)项目生活污水和经细格栅预处理后的的宠物洗浴护理废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医疗废水经“次氯酸钠消毒装置”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3宠物叫声、工作人员及顾客的生活噪声、医疗设备、污水处理设备、空调机组及风机等噪声源采取墙体隔声、加装减震垫等措施处理。(4)加强固体废物存储、处置管理。危险废物应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相关要求设置危险废物存储区,并交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受理公示期间无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