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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生态环境局从化分局关于对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灌封胶、500吨导热硅脂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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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灌封胶、500吨导热硅脂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4年09月 27日至  2024年10月09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从化区街口街河滨北路128号,邮编:510900

  联系电话:020-87956222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灌封胶、500吨导热硅脂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广州从化区

建设单位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位于从化区鳌头镇龙聚大道29号,从事密封用填料及类似品制造,年产中性硅酮密封胶55000吨、改性硅酮密封胶25000吨、色浆10000吨、水性8000吨、光伏胶28800吨、PVC胶3600吨。本项目不新增占地面积,主要采用搅拌升温、抽真空搅拌、搅拌均匀、产品成型等生产工序,新增年产灌封胶2000吨、导热硅脂500吨。

环评机构

广州蓝碧环境科学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本项目员工生活污水经预处理、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 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汇至鳌头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二)本项目排气筒排放的NMHC、TVOC、颗粒物执行《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4-2019)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相应排气筒高度排放标准值,食堂油烟污染物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标准。
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的NMHC浓度执行《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4-2019)表B.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 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新、扩、改建设项目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标准。
(三)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空压机设于专用房内,采用隔声、减振等综合治理措施,加强设备维护与保养,确保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四)必须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贮存和处置。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以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进行管理。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理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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