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阿锐德(广州)家居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4年09月 23日至 2024年09月27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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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阿锐德(广州)家居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广州花都区 |
建设单位 | 阿锐德(广州)家居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阿锐德(广州)家居有限公司租用炭步镇陆仕路9号-1(1栋单层厂房),主要从事家用家具生产。本项目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规划设置木工区、打磨区、贴皮封边加工区、面漆房、底漆房、晾干房、装配区、成品仓储区、原料仓储区、一般固废暂存间、危险废物暂存间等。年产家具25000件(其中,桌类家具10000件、柜体类家具7000件、床类家具4000件、椅子类家具4000件) |
环评机构 | 广州光羽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水:项目所在区域市政污水管网尚未完善。近期,经三级化粪池处理的员工生活污水,定期通过槽车运至元泰(广州)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处理,最终纳入花东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排放。远期,经三级化粪池处理的员工生活污水接驳市政污水管网,纳入炭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排放。近期,项目三级化粪池出水执行《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远期,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级标准较严者。 水性漆喷枪清洗废水回用作调漆补充用水,不外排;油性漆喷枪使用乙酸乙酯进行清洗,产生的废水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 喷淋塔用水循环使用,定期更换。更换废水按危险废物相关要求,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废气:项目木板开料颗粒物经1号“移动式布袋除尘器”处理、木工加工(钻孔、打孔等)、打磨工序颗粒物经2号“移动式布袋除尘器”处理,贴皮(使用白乳胶)、封边(使用热熔胶)工序VOCs、臭气浓度,通过车间通排风系统无组织排放。 本项目调漆、喷漆、晾干、喷枪清洗工序均在密闭底漆房、面漆房、晾干房内进行;调漆、晾干、喷枪清洗工序总VOCs、甲苯、二甲苯、臭气浓度,喷漆工序总VOCs、甲苯、二甲苯、颗粒物(漆雾)、臭气浓度经整室负压收集,一并引至“水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 m高排气筒G1排放。 木板开料、木工加工(钻孔、打孔等)、打磨、喷漆、工序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本项目调漆、喷漆、晾干、喷枪清洗工序总VOCs、甲苯与二甲苯合计有组织排放执行《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II时段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排放速率按排放标准限值严格50%执行);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15 m高排气筒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调漆、喷漆、晾干、喷枪清洗工序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总VOCs、甲苯、二甲苯,贴皮(使用白乳胶)、封边(使用热熔胶)工序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总VOCs排放执行《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 调漆、喷漆、晾干、喷枪清洗、贴皮(使用白乳胶)、封边(使用热熔胶)工序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新、扩、改建设项目厂界二级标准。 调漆、喷漆、晾干、喷枪清洗、贴皮(使用白乳胶)、封边(使用热熔胶)工序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监控点NMHC排放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 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噪声:本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综合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排放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 固废:项目生活垃圾交给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注塑不合格产品经破碎后回用于生产,包装固废、金属边角料、不含油金属碎屑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交给物资公司回收处理;漆渣、废原料桶、废活性炭、废过滤棉、水喷淋塔废水、喷枪清洗废水、废机油、含油抹布及废手套等危险废物交给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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