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东旺食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4年09月 24日至 2024年09月29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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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州市东旺食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广州南沙区 |
建设单位 | 广州市东旺食品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广州市东旺食品有限公司选址于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民生路165号之一201,占地面积1679m2,建筑面积1679m2,建设“广州市东旺食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主要从事速冻食品的加工生产,年产速冻米面制品1360吨、馅料25吨。 |
环评机构 | 广州颐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本项目共设8台全自动燃气蒸汽发生器,使用液化石油气作为燃料,采用低氮燃烧方式,其中7台120kg/h的尾气经收集后引至21m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剩余1台0.5t/h的尾气经收集后引至21m高排气筒(DA002)达标排放;油烟废气及生产异味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静电油烟净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经15m高排气筒(DA003)达标排放;项目排气筒及设备尽量远离敏感点,排气筒朝向应避开周边敏感点;生产期间车间保持密闭,减少生产异味、投料粉尘、检验废气外溢;污水处理设施产臭区域加盖密闭,定期喷洒除臭剂除臭。 |
公众参与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