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白鹤沙大桥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4年09月 14日至 2024年09月23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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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白鹤沙大桥建设工程 |
建设地点 | 广东广州荔湾区 |
建设单位 | 广州市荔湾区住房建设和园林局 |
项目概况 | “白鹤沙大桥建设工程”位于广州市荔湾区,采用跨河大桥方案,主线上跨花地河,接洪石坊路,设置上下匝道连接如意坊放射线,终点止于白鹤沙三街,道路路线长度约770m(其中桥梁总长约465米),主线设计为城市次干路,双向四车道,主线规划宽度22.5~41.7m,其中桥面宽度约15.5m,设计车速40km/h;匝道为单车道,下桥A匝道长度约为336.47m(宽6~8m),上桥B匝道长度约为304.56m(宽8~11.5m),匝道设计速度30km/h。桥梁护栏(防撞墩)设计高度为1.0m。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工程、交通疏解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电力管沟工程、绿化工程等。项目总投资为2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36.58万元。 |
环评机构 | 广州市怡地环保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控工作,制定严密的施工方案,切实做好施工管理,认真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及恢复措施。施工废水经隔油、沉砂处理后回用于施工,不得排入周边水体,保障水环境安全;按照《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试行)》、《广州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等相关要求,严格落实“6个100%”扬尘控制措施,通过采取设置工地围档、洒水抑尘、加强物料运输及存放管理等措施,减少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通过有效的降噪措施和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对居民正常作息造成影响,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按《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等相关管理规定处理,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产生的隔油池废油渣(HW08 900-210-08)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