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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空港大道(白云五线—机场)输电线路迁改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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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空港大道(白云五线—机场)输电线路迁改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4年09月 09日至  2024年09月13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环市中路311号,邮编:

  联系电话:020-83203175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空港大道(白云五线—机场)输电线路迁改工程

建设地点

广东广州白云区

建设单位

广州市白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项目概况

本工程新建输电线路长约9.096km,新建杆塔6基;拆除原有输电线路长约9.178km,拆除原有杆塔6基。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500kV蓄北线迁改部分
①拆除原有500kV蓄北线#215~#222塔段单回架空线路长约1×2.49km,拆除杆塔1基(#217塔);②新建500kV蓄北线#215~XB1~#222塔段单回架空线路长约1×2.49km,新建杆塔1基(XB1塔)。
(2)500kV北增甲线迁改部分
①拆除原有500kV北增甲线#8~#14塔段单回架空线路长约1×2.411km,拆除杆塔1基(#12塔);②新建500kV北增甲线#8~BJ1~#14塔段单回架空线路长约1×2.411km,新建杆塔1基(BJ1塔)。
(3)500kV北增乙线迁改部分
①拆除原有500kV北增乙线#8~#14塔段单回架空线路长约1×2.421km,拆除杆塔1基(#12塔);②新建500kV北增乙线#8~BY1~#14塔段单回架空线路长约1×2.421km,新建杆塔1基(BY1塔)。
(4)110kV嘉人线/汉嘉线迁改部分
①拆除原有110kV嘉人线#25/汉嘉线#74~110kV嘉人线#29/汉嘉线#70塔段同塔双回架空线路长约2×0.928km,拆除杆塔3基(110kV嘉人线#26/汉嘉线#73~110kV嘉人线#28/汉嘉线#71塔);②新建110kV嘉人线#25/汉嘉线#74~S1~G3~110kV嘉人线#29/汉嘉线#70塔段同塔双回架空线路长约2×0.887km,新建杆塔3基(S1、G2~G3塔)。
工程总投资6950.8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6万元。

环评机构

中环广源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大气环境影响保护措施
(1)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广州市建设工程扬尘防治“6个100%”管理标准细化措施》要求,控制施工扬尘:做到了施工现场100%围蔽、工地路面100%硬化、工地砂土及物料100%覆盖、施工作业100%洒水(拆除工程100%洒水降尘)、出工地车辆100%冲净车轮车身、长期裸土100%覆盖或绿化。
(2)施工时,使用了使用商品混凝土,然后用罐装车运至施工点进行浇筑,避免因混凝土拌制产生扬尘。车辆运输散体材料和废弃物时,采取了密闭、包扎、覆盖等措施,避免沿途漏撒;运载土方的车辆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指定路段行驶,控制扬尘污染。进出场地的车辆限制车速,场内道路、堆场及车辆进出时洒水,保持湿润,减少了产生扬尘。
(3)临时施工场地和牵张场等远离居民区布置并采取土工布围护或人工定期洒水抑尘。
(4)对裸露施工面等施工场地及临时堆土及时洒水抑尘。
二、水环境影响保护措施
(1)施工单位先行修筑了简易沉砂池,雨水冲刷开挖土方及裸露场地形成的泥水、砂石料加工、施工机械和进出车辆的冲洗水等施工废水通过简易沉淀池进行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施工废水没有乱排、乱流,做到文明施工;施工人员就近租用民房或工屋,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则依托当地已有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
(2)灌注桩基础施工产生的泥浆水通过泥浆泵收集至设置的泥浆沉淀池,经过沉淀处理后上清液回用于场地洒水抑尘。
(3)施工单位做好了施工场地周围的拦挡措施,避免了雨季开挖作业。对于混凝土养护所需自来水采用罐车运送,养护方法为先用吸水材料覆盖混凝土,再在吸水材料上洒水,根据吸收和蒸发情况,适时补充。在养护过程中,大部分养护水被混凝土吸收或被蒸发,不会因养护水漫流而污染周围环境。
(4)在跨越溪流河施工时,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合理引流,施工期作业面雨水径流漫没有排至溪流河水域。
三、声环境影响保护措施
(1)合理选择了导线截面和相导线结构以降低线路的电晕噪声水平。
(2)对电晕放电的噪声,通过合理选择高压电气设备、导体等以及按晴天不出现电晕校验选择导线等措施,减小电晕放电噪声。
(3)加强了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工作,并接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监督管理。
(4)施工单位选用了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或带隔声、消声装置的设备,同时在施工过程中加强了施工机械保养和维护,并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施工机械,同时在施工场地周围设置了不低于2.5m高的围挡。
(5)合理安排了施工作业时间,禁止在夜间(22:00~6:00)和午间(12:00~14:00)进行施工。
(6)施工运输车辆经过附近声环境敏感目标时禁止鸣笛且减速慢行,输电线路牵张场和临时施工占地尽量远离居民区布置。
(7)施工单位在进行输电线路工程施工时,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尽量减少了在环境保护目标附近的施工时间,降低了工程施工对居民的影响。
(8)施工车辆进出施工现场时禁止鸣笛,装卸材料时做到轻拿轻放。
四、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
(1)工程废料、废旧基础、弃渣等其他建筑垃圾在施工场地内短暂存放后,集中收集后运至政府部门指定的消纳场处理;原有线路拆除后产生的废旧铁塔、导线和金具等由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回收处理。
(2)施工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一并纳入当地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对沿线环境不产生影响。
(3)对于线路塔基开挖产生的临时土方,施工中在塔基施工场地内设置临时堆土场用于堆放回填的土方,并采取覆盖措施。回填后多余的土方集中收集后运至政府部门指定的消纳场处理。
(4)灌注桩基础施工产生的泥浆通过泥浆泵收集至设置的泥浆沉淀池,沉淀泥浆经晾晒固化处理后运至政府部门指定的消纳场处理。
(5)对于临时施工道路修建过程中产生的土方,在工程占地区域内设置临时堆放场地,施工结束及时清除了临时道路的碎石等建筑材料后,并将临时堆土回覆路面,并及时进行了复耕及植被恢复。
(6)对于施工过后多余的砂石料、建筑包装材料等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出施工场地,并妥善处理,严禁随意丢弃。
五、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针对施工期的施工特点,按照生态影响的防护、恢复与补偿原则,遵循“避让、减缓、补偿、重建”的次序,工程施工期采取了有效的生态保护和恢复措施。
施工结束后,及时撤离了牵张场、施工便道等临时占地上的施工设施,清理了施工场地,工程施工结束后已对施工临时占地处进行了农业耕作和绿化恢复,恢复原有土地功能。
六、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1)工程选线时利用原有线路线行附近走线,避让了人口密集区。
(2)确定导线与地面、建筑物、树木、公路及各种架空线路的距离时,导线弧垂及风偏的选取严格按照《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执行。
(3)严格控制各架空线路导线对地最小距离,其中500kV蓄北线迁改后新建单回架空线路最小对地距离≥17.72m;迁改后新建500kV北增甲线单回架空线路最小对地距离≥16m;500kV北增乙线单回架空线路最小对地距离≥14.5m;110kV嘉人线/汉嘉线迁改后新建同塔双回架空线路最小对地距离≥22m。
(4)本工程现已建成投运,根据《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结合电磁环境影响预测结果,本工程新建500kV蓄北线、500kV北增乙线、500kV北增甲线并行段架空线路两侧边导线外20m内的区域(500kV蓄北线北侧边导线外20m与500kV北增甲线南侧边导线外20m之间的区域)不得新建建筑物、构筑物等。
(5)合理选择导线直径及导线分裂数,要求导线、金具提高加工工艺,防止尖端放电和起电晕。

公众参与情况

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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