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南航明珠航空服务有限公司洗涤中心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4年09月 06日至 2024年09月12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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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东南航明珠航空服务有限公司洗涤中心改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广州花都区 |
建设单位 | 广东南航明珠航空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广东南航明珠航空服务有限公司洗涤中心租用花东镇先科二路22号广州市嘉菁化妆品有限公司厂区1栋4层厂房的首层北侧部分区域为生产车间,并租用嘉菁公司宿舍楼的五层、锅炉房和嘉菁公司厂区内部分空地,总建筑面积5433.45 m2。改扩建后全厂年清洗航空旅客用品(毛毯、枕套、棉被套等)及衣物43574265件。改扩建项目将原有2台1 t/h锅炉(原环评中的蒸汽发生器即为锅炉)变更为2台2 t/h锅炉,并配套低氮燃烧器。 |
环评机构 | 广州自然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水:改扩建项目厂区内实行雨污分流排水体制。员工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清洗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汇同锅炉排水、软化处理废水,一并接驳市政污水管网,纳入花东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排放;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