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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分局关于对广州市汇一隆模具有限公司年产气流遏制盲板300万件、密封塞压板100万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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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州市汇一隆模具有限公司年产气流遏制盲板300万件、密封塞压板100万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4年09月 06日至  2024年09月12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景观大道北7号区政务服务中心A区,邮编:

  联系电话:020-82628751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州市汇一隆模具有限公司年产气流遏制盲板300万件、密封塞压板100万件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广州增城区

建设单位

广州市汇一隆模具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广州市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和南路3号1幢一楼A区-1,主要从事气流遏制盲板、密封塞压板的生产,预计年生产气流遏制盲板200万件、密封塞压板100万件。项目占地面积550平方米,建筑面积75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为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0万元。

环评机构

广东思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营运期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永和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
(二)营运期项目产生的非甲烷总烃、苯乙烯、甲苯、乙苯、丙烯腈、1,3-丁二烯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标准和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和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中的二级新改扩建标准值。厂界颗粒物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三)营运期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应对固体废物实行分类收集、处置,防止造成二次污染。一般固体废物的处置应符合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相关规定,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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