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花田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年产塑胶瓶盖150吨、塑胶瓶800吨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4年09月 02日至 2024年09月06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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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州花田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年产塑胶瓶盖150吨、塑胶瓶800吨迁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广州花都区 |
建设单位 | 广州花田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广州花田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原址位于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金田工业区永塘路23号自编1栋,主要从事塑料容器的生产,现由于企业自身的发展需要,将广州花田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整体搬迁至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金谷南路2号2栋、5栋,年产塑胶瓶盖150吨、塑胶瓶800吨。总投资2000万元,总占地面积13566㎡,总建筑面积15498㎡ |
环评机构 | 广州茂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 喷枪清洗废水,回用于水帘柜用水,不外排。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汇同未添加任何药剂的间接冷却循环系统定期排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引至花东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喷淋废水、水帘柜废水交由危废单位处理。 2.废气: 注塑机统一收集至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①”废气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1个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吹瓶机统一收集至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②”废气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气和注塑废气一起经1个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 挤吹机统一收集至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⑥”废气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1个15m高的排气筒DA004排放。 设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③”对丝印固化、清洁、烫金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进行收集处理,处理后经1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 设1套“水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装置④”对水性喷涂烘干线1#产生的有机废气和漆雾进行收集处理;设1套“水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装置⑤”对水性、UV喷涂烘干线2#产生的有机废气和漆雾进行收集处理;处理后经同一个15m高的排气筒DA003排放。 生产过程中NMHC、VOCs、臭气浓度、颗粒物通过车间通排风系统无组织排放。 本项目采取的废气污染预防技术、末端治理技术属可行技术。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生产工艺废气收集、治理措施的情况下,本项目生产工艺废气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3.噪声: 本项目经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合理布置生产设备,并加强生产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对主要噪声源采取基础减振、隔声等综合降噪措施后,生产噪声排放不会对周边敏感点造成明显影响。 4.固废: 本项目员工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 一般工业固废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废边角料、注塑不合格品返回生产线,废包装材料、废模具外售给回收公司处理,喷漆丝印不合格品外卖给收购单位综合利用收集后。 危废暂存间设置防风、防雨、防渗措施,并设专人管理,按要求设置警示及识别标志。废机油及包装桶、废原料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抹布、废丝印网版、喷淋废水、水帘柜废水等危险废物收集后交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