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誉泽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4年08月 31日至 2024年09月06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空港南六路机场西南商务区B栋,邮编:510000
联系电话:020-36066884
传 真:020-3606762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州誉泽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广州白云区 |
建设单位 | 广州誉泽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广州誉泽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租用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横沥北街42号现有1栋1层的厂房、1栋3层办公宿舍楼,占地面积1800m2,总建筑面积2150m2,从事塑料瓶、塑料盖的生产。项目设置注塑区、PET吹瓶区、PE吹瓶区、贴标区、空压区、混料破碎区、丝印间、危废暂存间等区域。项目主要生产及配套设备包括12台吹瓶机、10台注塑机、4台破碎机、4台混料机、5台全自动丝印机、3台半自动丝印机、1台UV固化机、2台烫金机、3台贴标机等,使用PET瓶胚、PE颗粒、PP颗粒、色母粒、UV油墨、半水基清洗剂、烫金纸、标签纸、包装袋、纸箱、金属模具、印版、机油等原辅材料,采用注塑、吹瓶、丝印、固化、烫金、检验、贴标、包装等生产工序,年产塑料瓶440t、塑料盖120t。项目员工人数12人,其中6人在厂区住宿,厂区内不设食堂;实行每天8小时一班工作制,年工作300天。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占总投资的10%。 |
环评机构 | 绿匠智慧(广东)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注塑、吹瓶、丝印、固化、清洁废气通过设在产污工位上方的“集气罩+耐高温软垂帘”收集,汇至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烫金、破碎工序产生的废气均在生产区域呈无组织排放。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间接冷却水不添加药剂、循环使用,定期更换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员工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汇入江高净水厂集中处理。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合理布设生产区域及安排生产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采取基础减振、隔声等综合降噪措施,加强生产设备的维护与保养工作。 (四)固废处理措施:项目注塑、吹瓶工序产生的不合格品和边角料经破碎后回用于生产;废塑料瓶、废烫金纸、废标签纸、废弃包装材料交由资源回收单位处置;废模具交原生产厂家回收;废活性炭、含油墨/矿物油的废抹布、废印板、废原料罐(UV油墨、半水基清洁剂)、废机油及其废弃包装桶、废UV灯管等危险废物交有相关处置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二、污染物排放标准 (一)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1)项目排气筒排放的NMHC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及其2024年修改单排放标准及《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1616-2022)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较严值;总VOCs执行《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 44/815-2010)表2中的凹版印刷、凸版印刷、丝网印刷、平版印刷(以金属、陶瓷、玻璃为承印物的平版印刷)第Ⅱ时段排放限值(排放速率限值严格50%执行);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中15米高排气筒排放标准值。(2)项目厂区内NMHC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实施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监控要求的通告》(粤环发〔2021〕4号)相关限值要求。(3)项目厂界无组织排放的NMHC与颗粒物浓度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及其2024年修改单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总VOCs浓度执行《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 44/815-2010)中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新、扩、改建设项目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标准。 (二)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项目废水外排污染物纳管标准执行《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三)噪声排放标准: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
公众参与情况 | 该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公示期间没有收到相关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