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号
“广州生态环境”
微信订阅号
微博
“广州生态环境”
官方微博
粤商通
“广州生态环境”
粤商通
机器人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环保业务 > 建设项目 > 环评审批前公示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白云分局关于对广州华酵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发酵液400t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 字体:


 根据广州华酵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发酵液400t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4年08月 29日至  2024年09月04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启德路29号联边公园3号楼,邮编:510425

  联系电话:020-86179557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州华酵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发酵液400t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广州白云区

建设单位

广州华酵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广州华酵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发酵液400t建设项目(投资项目代码:2408-440111-17-01-873021)拟建于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康泽四路86号1楼,占地面积1800平方米,建筑面积1800平方米,总投资69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万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租赁膜法世家园区内生产大楼的一楼南面部分厂房,主要从事发酵液的生产,年产发酵液400吨,主要生产设备有发酵罐、氨水罐、0.5t/h蒸汽锅炉、纯水机等。

环评机构

广东思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废水排放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生产废水经自建处理规模为4t/d的污水处理站(采用“调节+气浮+厌氧+接触氧化+沉淀+消毒”工艺)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废水排放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二)项目发酵产生的氨、臭气浓度、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经管道收集后通过“酸液喷淋+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非甲烷总烃满足《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要求,氨、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要求。项目天然气锅炉废气(二氧化硫、颗粒物、氮氧化物)经过烟道引至楼顶排放,锅炉燃烧废气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4/765-2019)中“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烟气黑度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4/765-2019)表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项目未被收集的实验室废气、投料粉尘、污水处理站恶臭在项目内无组织排放。项目厂界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界臭气浓度、氨和硫化氢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表1 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的新扩改建二级标准。
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满足《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中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三)项目设备等噪声源应经降噪处理。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
(四)加强固体废物存储、处置管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应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相关要求设置危险废物存储区,并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危险废物的运输、转移执行联单管理制度。
(五)项目的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按《报告书》要求进行控制。
(六)后续国家或地方实施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对该项目污染物排放有新要求的,从其规定。

公众参与情况



分享到:
微信 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