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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花都分局关于对广州市诠旺服装辅料有限公司年产树脂纽扣80.5t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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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州市诠旺服装辅料有限公司年产树脂纽扣80.5t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4年08月 29日至  2024年09月04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府西二路六号,邮编:510800

  联系电话:020-86894031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州市诠旺服装辅料有限公司年产树脂纽扣80.5t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广州花都区

建设单位

广州市诠旺服装辅料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旗岭大街2号,占地面积约4438平方米,建筑面积4636平方米。总投资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占总投资比例的3.75%。项目主要从事树脂纽扣的生产,预计投产后年产树脂纽扣23000万个(约重80.5吨)。

环评机构

广东森海环保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引至狮岭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污水处理站定期清排废水经市政污水管网引至狮岭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纽扣胚料脱模废水、车纽成型废气喷淋废水、纽扣脱水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S4处理后回用于车纽成型废气喷淋用水,不外排;纽扣水磨废水、纽扣抛光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S5处理后回用于水磨、抛光,不外排;水帘柜废水、喷淋塔废水、调漆桶清洗废水、喷枪清洗废液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不外排。
废气:混合搅拌、灌料制胚产生的废气收集后经一套“喷淋塔+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废气处理设施S1处理后经20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车纽成型废气收集后经一套“多级喷淋系统”处理设施S2处理后经20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调漆、喷漆、烘烤、喷枪清洗产生的废气收集后经一套“喷淋塔+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废气处理设施S3处理后经15m高的排气筒DA003排放;冲胚产生的颗粒物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噪声:利用墙体及空间衰减噪声;
固废:分类收集、分类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分类收集、分类处理。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餐厨垃圾交由具有相关能力的单位处理;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后交由资源回收公司或有能力处理的单位处理、厂家回收利用;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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