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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番禺分局关于对广州安康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职业卫生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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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州安康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职业卫生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4年08月 27日至  2024年09月02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德胜路39号,邮编:511400

  联系电话:020-84691008,020-84627027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州安康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职业卫生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广州番禺区

建设单位

广州安康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广州安康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职业卫生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位于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石岗东村振兴南路111号201铺,申报内容为从事职业卫生检测,年编制检测报告约2000份。该项目租用1栋三层建筑的第二、三层进行经营,总建筑面积925平方米;主要设备有实验仪器1批等;员工6名,内部不安排食宿。

环评机构

广州国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排水系统采用雨污分流。喷淋废水循环使用,定期更换;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排入市政集污管网,送前锋净水厂处理。项目设置废水总排放口1个。
(二)按照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的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落实相关措施。实验室产生的废气收集至“碱液喷淋(含除雾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项目设置废气排放口1个。
加强车间边界无组织排放废气的监控,确保车间边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的废气达到相应标准限值的要求,监测超标时应加强对无组织排放废气进行收集、净化处理。
(三)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设生产车间,对噪声源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定期检修设备。
(四)实验废液、实验固体废物、废活性炭、污水处理污泥等属于危险废物的须设置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的专用贮存场所存放并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机构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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