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增城区开发区下沉式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4年08月 19日至 2024年08月23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景观大道北7号区政务服务中心A区,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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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增城区开发区下沉式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 |
建设地点 | 广东广州增城区 |
建设单位 | 广州增城经开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一、增城区开发区下沉式污水处理厂拟建设于广州市增城区永宁街长岗村创誉路与永和河交界的西南角,分为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和工业废水处理系统。项目采用全地下布置形式,占地面积为66427.9m2,近期总建设规模15万m3/d,其中生活污水处理系统设计规模10万m3/d(土建一次性完成,设备分阶段安装,一阶段安装设备7.5万m3/d,二阶段再安装设备2.5万m3/d),工业废水处理系统设计规模5万m3/d,新建配套管网14.4公里。项目纳污范围为永宁街道,宁西街道和增城区技术开发区,服务面积104.14平方公里。原项目于2023年6月取得《关于增城区开发区下沉式再生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穗环管影(增)〔2023〕79号)。因施工困难,现对工业废水处理系统进行提标改造,工业废水尾水排污口变更,纳污水体由原来的凤凰水改为矮岗河。 |
环评机构 | 广州市碧航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应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施工废水经预处理后部分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生活污水经预处理排至永和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应严格落实《广州市建设工程扬尘防治“6个100%”管理标准细化措施》的要求;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降噪措施减少对环境影响。余泥渣土按《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妥善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