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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对广州市白云区丰鑫塑料制品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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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州市白云区丰鑫塑料制品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4年08月 20日至  2024年08月26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人民北路686号广东广播电视台7楼,邮编:510000

  联系电话:020-36066884

  传 真:020-3606762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州市白云区丰鑫塑料制品厂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广州空港经济区

建设单位

广州市白云区丰鑫塑料制品厂

项目概况

广州市白云区丰鑫塑料制品厂租用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花都大道东535号1栋1层厂房(内置夹层作为办公区域)、1栋单层厂房的部分区域及1栋5层的办公宿舍楼等建筑物,占地面积为4200m2,总建筑面积为4000m2,从事塑料配件的生产。项目生产及配套设备包括2台注塑机、8台挤吹机、25台吹瓶机、5台混料机、6台破碎机、5台丝印机、2台烫金机、2台贴标机、3台冷却塔、5台空压机等;使用PET瓶胚、PET塑料粒、PP塑料粒、PS塑料粒、PC塑料粒、色母、烫金纸、UV油墨、标签纸、模具等原辅材料,采用混料、注塑/挤吹、吹瓶、质检、丝印、烫金、贴标等生产工序,年生产塑料瓶350t、塑料盖50t。项目员工人数30人,厂区提供住宿,但不设食堂;实行每天8小时一班工作制,年工作300天。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占总投资的5%。

环评机构

利智华(广州)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拟在注塑、挤吹、吹瓶、丝印产污工位上方设置“伞形集气罩+耐高温软垂帘”设施,收集到的废气汇至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通过1根15m排气筒(DA001)排放。烫金、破碎工序产生的废气在生产区域呈无组织排放。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间接冷却废水不添加药剂、循环使用,定期更换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员工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汇入花东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合理布设生产区域及安排生产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采取基础减振、隔声等综合降噪措施,加强生产设备的维护与保养工作。
(四)固废处理措施:项目注塑、挤吹工序产生的不合格品和边角料经破碎后回用于注塑、挤吹生产;吹瓶、丝印与烫金工序产生的不合格品、废弃包装材料交由资源回收单位处置;含油墨/矿物油的废手套及抹布、废机油及其废弃包装桶、废活性炭、废丝印网板、废油墨罐、废UV 灯管等危险废物交有相关处置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二、污染物排放标准
(一)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1)项目排气筒排放的NMHC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及其2024年修改单排放标准及《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1616-2022)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值的较严值;总VOCs执行《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 44/815-2010)表2中的凹版印刷、凸版印刷、丝网印刷、平版印刷(以金属、陶瓷、玻璃为承印物的平版印刷)第Ⅱ时段排放限值(排放速率限值严格50%执行);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中15米高排气筒排放标准值。(2)项目厂区内NMHC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实施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监控要求的通告》(粤环发(2021)4号)相关限值要求及《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1616-2022)附录A中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较严值。(3)厂界无组织排放的NMHC与颗粒物浓度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及其2024年修改单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VOCs浓度执行《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 44/815-2010)中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新、扩、改建设项目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标准。
(二)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项目废水外排污染物纳管标准执行《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级标准限值的较严值。
(三)噪声排放标准: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4类标准要求。

公众参与情况

环评文件公示期间未收到相关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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