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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生态环境局黄埔分局关于对黄埔区黄陂水质净化厂二期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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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黄埔区黄陂水质净化厂二期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4年08月 06日至  2024年08月12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汇星路81号人防楼C栋315,邮编:

  联系电话:020-82111810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黄埔区黄陂水质净化厂二期工程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广州黄埔区

建设单位

科学城(广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黄陂水质净化厂二期工程位于广州市黄埔区联和街,广汕路与联华路交界西北角,黄陂水质净化厂一期用地北侧,占地面积1.10ha,设计规模为5万m3/d,其中土建一次建成,设备分期安装,即土建规模为5万m3/d,设备安装规模2.5万m3/d。二期工程新增污水处理量为2.5万m3/d,污水处理工艺为“粗格栅+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CAST+微砂高密度沉淀池+硫自养反硝化(滤池)+次氯酸钠消毒”。二期尾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水中较严值,总氮低于6mg/L。

环评机构

广州开投生态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污水处理厂尾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水中较严值,总氮低于6mg/L。
二、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废气主要在预处理区、生物处理区、污泥干化车间。各处理单元采用全地下双层加盖的建设方式,通过风管收集系统将各抽气源产生的臭气收集并输送到生物法除臭设备处理后经25米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
三、本工程为全地下双层加盖污水厂,噪声主要来自运行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如污水处理厂运行过程的污水泵、污泥泵、风机、鼓风机等。通过对设备合理布置,并对机械进行了减振、隔声等工程措施以及距离的衰减后,项目各边界噪声符合相关排放限值要求。
四、生活垃圾执行《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有关规定;一般固体废物的处置应符合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相关规定;污泥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4.3.2“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应进行污泥脱水处理,脱水后污泥含水率应小于80%”的相关要求。

公众参与情况

采取信息公示等方式开展公众参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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