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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花都分局关于对广州弘毅标识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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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州弘毅标识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4年08月 05日至  2024年08月09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府西二路六号,邮编:510800

  联系电话:020-86894031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州弘毅标识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广州花都区

建设单位

广州弘毅标识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广州弘毅标识有限公司在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合进路199号之九十二001号投资建设“广州弘毅标识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从事广告标识类产品的生产加工,主要年产户外发光字5000平方、亚克力发光字2000平方、亚克力制品1000平方。项目总投资为100万元,环保投资为20万元,占总投资的20%。

环评机构

东莞市崇泽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近期: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定期交由元泰(广州)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用槽罐车拉运至该公司污水处理厂进行统一处理;远期: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新华污水处理厂。
(2)亚克力激光切割工序产生的粉尘及有机废气、UV打印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整体换风收集后,进入“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
调漆、喷漆、烘干、晾干、喷枪清洗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水喷淋+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
激光切割、雕刻、 打磨工序产生的废气经移动式布袋除尘器处理设施收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焊接工序产生的废气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收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组装产生的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
(3) 选用低噪声设备、隔音、减震、消声、加强维护保养、合理布置车间。
(4)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包装固废、边角料、收集粉尘收集后暂存于仓库,定期外售给资源回收利用单位;废原料桶、漆渣、水帘柜废水、喷淋塔废水、清洗废液、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机油、废含油抹布手套、废含油墨抹布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外运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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