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20千伏天河棠下柔直背靠背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4年08月 05日至 2024年08月09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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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220千伏天河棠下柔直背靠背工程 |
建设地点 | 广东广州天河区 |
建设单位 |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 |
项目概况 | 220千伏天河棠下柔直背靠背工程位于广州市天河区棠下街道棠下村。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①新建±120千伏棠下柔直换流站,直流输电容量为1×700MW+3×450MW,配套建设三相双绕组变压器、启动电阻、桥臂电抗器、220kV站用变压器等;②新建棠下柔直换流站至棠下变电站单回电缆线路(约0.18km);③新建棠下柔直换流站至棠下变电站线路保护;④新建1根72芯管道光缆(约0.7km)。 |
环评机构 | 武汉网绿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项目施工过程应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生活污水依托当地已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地表径流、机械冲洗废水经隔油处理后与施工泥浆废水汇入沉砂池沉淀处理后回用。 (二)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降噪措施减少环境影响。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三)按照《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试行)》《广州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等相关要求,严格落实“6个100%”扬尘控制措施,采取围蔽作业、定期洒水、物料密封运输等措施有效控制施工期对环境空气的影响。 (四)本工程开挖土方应及时回填,多余弃土、建筑垃圾统一收集后定期清运至指定垃圾消纳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城管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五)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落实各项水土保持、动植物保护等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结束后,临时占地须及时修复植被、还原设施等。 二、项目运行过程应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生活污水经站内化粪池收集处理后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通过DW001排放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汇入猎德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间接冷却水通过水处理设备间集水井收集,经潜水排污泵提升后通过DW002排放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汇入猎德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二)设备噪声经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处理后,边界昼、夜间噪声值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 (三)换流站、电缆线路运行产生的电场强度、磁感应强度等应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相应控制限值要求;换流站运行产生的合成电场应满足《直流输电工程合成电场限值及其监测方法》(GB 39220-2020)相应控制限值要求。 (四)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交由城管部门清运。废铅蓄电池、废变压器油、废弃的含油抹布和劳保用品等危险废物产生后即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不在本工程内贮存。 (五)项目须做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具体包括:配备应急器材、事故应急池,按照有关要求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落实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定期对废水处理设施、危险废物贮存管理情况等进行检查,加强处理设施维护、保养及日常管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采取信息公示等方式开展公众参与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