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金磁海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4年08月 02日至 2024年08月08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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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州金磁海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迁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广州黄埔区 |
建设单位 | 广州金磁海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广州金磁海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迁建项目租用广州市黄埔区斗塘路55号55-3栋101、201、301房建设,年产纳米晶磁芯(塑料外壳包装)510吨、纳米晶磁芯(经环氧树脂粉末喷粉固化)90吨、非晶磁芯(不经浸胶工艺)300吨、非晶磁芯(经浸胶工艺)1200吨。项目年工作300天,每天8小时。 |
环评机构 | 广州市灏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熔炼工序产生的少量颗粒物集中收集,在浓度满足《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实施意见》(粤环函〔2019〕1112号),排放速率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的前提下引至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米。 |
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受理公示期间无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