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广美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4年08月 02日至 2024年08月08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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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州广美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广州白云区 |
建设单位 | 广州广美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广州广美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项目投资代码:2406-440111-17-01-530147)拟建于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竹料大道东21号1栋一楼102、103,二楼203、204、205,占地面积为32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3600平方米,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项目主要建筑:租用1栋5层厂房的一楼、二楼作为生产车间及仓库。主要生产工艺及产品:以PP颗粒、PS颗粒、ABS颗粒、PE颗粒、MS颗粒、色母粒等为原材料,经搅拌、注塑、检验、组装、包装等工序年生产化妆品瓶盖200吨。主要设备:注塑机、造粒机、搅拌机、空压机等。 |
环评机构 | 利智华(广州)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间接冷却水定期更换,约每半年排放一次,定期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废水排放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
公众参与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