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诚铸金属包装有限公司年产500万支铝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4年08月 01日至 2024年08月07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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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州诚铸金属包装有限公司年产500万支铝管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广州增城区 |
建设单位 | 广州诚铸金属包装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广州诚铸金属包装有限公司建设地点位于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三江荔三路1-17号。项目占地面积600平方米,建筑面积600平方米,主要从事生产金属制品,年产规模为铝管500万支。项目员工人数30人,均不在项目内食宿,全年工作300天,一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 |
环评机构 | 广州市鸿盛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中心城区净水厂。 (二)项目印刷、擦拭、烘烤工序产生的废气(总VOCS、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其中总VOCS、非甲烷总烃执行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2中凹版印刷、凸版印刷、丝网印刷、平版印刷(以金属、陶瓷、玻璃为承印物的平版印刷)的第Ⅱ时段排放限值与《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较严值,厂界总VOCS执行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与《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中的较严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二级标准及表1中新改扩建项目厂界二级标准。 (三)项目东南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其余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四)项目应对固体废物实行分类收集、处置,防止造成二次污染。一般固体废物的处置应符合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相关规定。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工作,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提高环境事故应急处理能力,保障环境安全。 |
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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