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广东江南医院)中心大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4年07月 31日至 2024年08月06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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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东省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广东江南医院)中心大楼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广州海珠区 |
建设单位 | 广东省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广东江南医院) |
项目概况 | 该项目位于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敦和路3号。原有项目已办理环评审批手续(穗(海)环管影[2013]136号),原批复的一栋门诊住院综合楼不涉及调整。本次改扩建内容:将一栋16层(另设一层地下室,一至三层为裙楼)的颐养楼调整为集医疗和后勤为一体的中心大楼,占地面积4113平方米,建筑面积15388平方米,中心大楼新增医疗床位200张,养老床位调整为166张,新增门诊量200人/天。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职工人数为286人,医护人员每天3班制,行政人员每天1班制,每班8小时,年运行365天,设有食堂。 |
环评机构 | 广州泓扬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污水处理站为加盖密闭设计;医疗废物等危险废物均于室内分类存放,每日定时清洁及喷洒除臭剂,污水处理站、危险废物暂存间等产生的臭气于院区内无组织排放。含乙醇消毒药剂消毒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通风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食堂油烟废气经高效静电除油装置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气筒排放。备用发电机燃烧废气经水喷淋处理后通过楼顶排气筒排放。(2)项目经隔油隔渣处理后的食堂含油废水汇合生活污水、医疗废水、喷淋废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再经“厌氧+接触氧化+次氯酸钠消毒+紫外线消毒杀菌+臭氧消毒杀菌”(处理规模为440m3/d)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纯水制备系统浓水、反冲洗水质较为清洁,可直接排入雨水管道。(3)医疗设备、空调机组、污水处理设施噪及就诊人员等噪声源采取墙体隔声、加装减震垫等措施处理。(4)加强固体废物存储、处置管理。危险废物应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相关要求设置危险废物存储区,并交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受理公示期间无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