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大江饰品股份有限公司年产饰品480万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4年07月 18日至 2024年07月24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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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东大江饰品股份有限公司年产饰品480万件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广州从化区 |
建设单位 | 广东大江饰品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该项目拟租用从化区城郊街道明珠大道南555号自编号为第11栋的厂房,从事不锈钢饰品生产。项目主要采用3D建模、3D打印、压胶膜、加热熔蜡、注蜡、机加工、超声波清洗、真空镀膜、粘合等生产工序,年产饰品480万件。 |
环评机构 | 广东粤扬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部分回用于超声波清洗工序,部分与经三级厌氧化粪池预处理后的员工生活污水一并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明珠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排放。项目回用水水质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24)表1再生水用作工业用水水质基本控制项目及限值中的“直流冷却水、洗涤用水”标准限值;外排废水污染物浓度执行《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 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
公众参与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