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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白云分局关于对广州白云山医院整合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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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州白云山医院整合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4年07月 17日至  2024年07月23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启德路29号联边公园3号楼,邮编:510425

  联系电话:020-86179557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州白云山医院整合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广州白云区

建设单位

广州白云山医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广州白云山医院整合项目(项目代码:2405-440111-23-01-193786)拟建于广州市白云区同和街云祥路2号(外科院区)、同泰路1496号(门(急)诊楼)、同泰路1498号(康复院区),项目为广东省三级综合医院,总占地面积10172.27m2,总建筑面积19752.42 m2。本次改扩建内容:将三个院区合并,并在现有基础上扩建,其中外科院区新增病床188 张,门(急)诊楼新增病床55 张,康复院区新增病床198 张,合计新增病床441张,同步优化配套污水处理设施,院区总面积保持不变。

环评机构

广东思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门(急)诊楼和康复院区综合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采用“水解酸化+接触氧化+紫外线消毒”工艺)处理、外科院区综合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采用“厌氧+好氧+紫外线消毒”工艺)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废水排放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日均值)的预处理标准。
(二)污水处理站周边臭气排放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标准;项目边界臭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新改扩建一级标准。
院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执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 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三)医疗设备等噪声源应经降噪处理。项目边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4类标准。
(四)加强固体废物存储、处置管理。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应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相关要求设置危险废物存储区,并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危险废物的运输、转移执行联单管理制度。
(五)后续国家或地方实施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对该项目污染物排放有新要求的,从其规定。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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