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珠区台涌地块新建项目(台涌中桥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4年07月 16日至 2024年07月22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宝岗大道100号飞龙大厦8楼,邮编:5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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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海珠区台涌地块新建项目(台涌中桥工程) |
建设地点 | 广东广州海珠区 |
建设单位 | 广州市品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海珠区台涌地块新建项目(台涌中桥工程)为海珠区台涌地块新建项目建设的城市道路桥梁工程,位于广州市海珠区江海街道石榴岗路以南、新滘中路以北,项目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红线宽40m,双向6车道,设计速度为40km/h,长度52.29m(桩号范围为K0+148~K0+200.29)。工程内容包括桥梁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电力管沟工程、绿化工程等。 |
环评机构 | 广州泓扬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施工、运行过程应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重点做好以下污染防治措施。 (一)大气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1)施工期:建设工程严格落实广州市建设工程扬尘防治“6个100%”要求,施工期沥青采用商品沥青,不设沥青搅拌站。(2)营运期:绿化带栽种对汽车尾气有较强吸收能力的树种。(二)地表水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1)施工期:施工场地设置收集沟以及隔油池、沉砂池,各类施工废水隔油、沉砂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的路面洒水;施工机械更换的废机油、隔油沉淀池产生的废矿物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理;合理设置临时工程措施,确保施工地段的排灌系统畅通。(2)营运期:道路管理单位对桥面道路定期清理打扫,加强桥梁工程安全检查、监控,确保台涌水域路段的安全。(三)声环境影响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1)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在夜间和午休时间施工;用静压桩机代等低噪声设备和工作方式,加强设备的维护与管理;对施工场界进行围蔽处理;运输车辆在靠近声环境保护目标地段应控制车速。(2)营运期:采取交通管理措施和设置绿化带等工程技术措施。(四)固体废弃物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1)施工期:不可回收利用的建筑废弃物必须按规定办理好建筑废弃物排放的手续,将建筑垃圾等运至指定受纳地点;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2)营运期:路面散落的道路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进行清扫收集。(五)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1)施工期:临时沉淀池的设置应远离水体;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工程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撤出占用场地,恢复原貌;施工期设置临时排水沟、沉砂池,暴雨地表径流经排水沟引至沉砂池沉淀后外排。(2)营运期:加强绿化,设置约1.5m宽的中央绿化带。(六)环境风险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在桥梁两侧设置防撞栏;安装交通监控系统;在显要位置注明发生风险事故的求救电话。 |
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受理公示期间无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