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20kV犀牛站扩建第3台主变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4年07月 15日至 2024年07月19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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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220kV犀牛站扩建第3台主变工程 |
建设地点 | 广东广州白云区 |
建设单位 |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 |
项目概况 | 220kV犀牛站扩建第3台主变工程(项目代码:2404-440111-04-01-762468)拟建于广州市白云区同和街道沙太北路东侧,本项目在犀牛站内进行扩建,不新增占地。总投资3177.7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万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在220kV犀牛站内扩建#1主变压器,主变容量为240MVA。 |
环评机构 | 武汉华凯环境安全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加强施工废水排放管理,做好施工场地周边围挡措施,施工废水经施工场地沉砂处理后回用,不得直接排入附近地表水体。运营期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废水排放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
公众参与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