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110千伏龙津扩建第三台主变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4年07月 12日至 2024年07月18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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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110千伏龙津扩建第三台主变工程 |
建设地点 | 广东广州荔湾区 |
建设单位 |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 |
项目概况 | 110千伏龙津扩建第三台主变工程位于广州市荔湾区光复中路旭日大厦以北,项目现有主变2台,主变容量为2×40MVA,110kV出线2回,10kV出线24回,无功补偿容量2×2×3006kvar。本期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扩建一台主变,容量为1×63MVA;扩增电容器:1×2×6012kvar;新建单回电缆长约0.2km,电缆主要采用地下电缆沟、埋管等敷设方式。设置1座有效容积为27m3的事故油池。 项目总投资为1517.2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1万元。 |
环评机构 | 武汉网绿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废气:项目运营期不涉及大气污染物的产生,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二)废水: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变电站生活污水的产生及排放量,现有生活污水采用三级化粪池收集后排入站外污水排水管网。 (三)噪声:项目变电站为全户内变电站,根据现状情况,变电站厂界及声环境保护目标处夜间噪声出现部分超标情况。变电站拟采取措施:在变电站西侧进风口风机处,将普通防雨百叶更换为消声百叶;主变上方天面轴流风机更换为低噪音轴流风机;主变大门原检修小门拆除更换为隔声门等措施,确保变电站站界四周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项目变电站不新增值守人员,不新增生活垃圾产生量,线路运行期不产生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新增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蓄电池及废变压器油。废蓄电池和废变压器油产生时,立即通知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对废蓄电池和废变压器油进行收集处置,即产生、即清理。 (五)电磁辐射:项目运营期应做好环境保护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加强巡查和检查,保障发挥环境保护作用,定期开展环境监测,确保电磁排放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 (六)环境风险:项目新建1座有效容积为27m3的事故油池,主变下方设有储油坑,坑底设事故排油管与事故油池相连,事故时能迅速将油排出,事故油池具备油水分离功能,变压器底部周边范围及专用集油管道建设按规范进行防腐、防渗、防漏处理。变压器出现事故油泄漏时,事故经集油管道收集后,统一进入事故有池内。事故油池将油水分离后的废水经隔油处理的废水排入室外污水排水管道,主变事故油及不可回收的含油废水则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运行期间,加强事故油池、管道等的维护管理,确保漏油事故发生时废变压器油及含油废水顺利排入事故油池,废变压器油等交由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置,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
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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