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鑫达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4年07月 10日至 2024年07月16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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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州鑫达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广州花都区 |
建设单位 | 广州鑫达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主要从事手机壳和玻璃瓶的加工。本项目厂房建筑面积为4700 m2,使用水性玻璃底漆、水性玻璃面漆、水性底漆、水性面漆、水性色精、UV油墨、洗枪水、包装袋、包装箱、丝印网版、烫金纸、玻璃瓶、手机壳(PP)等原辅材料,采用“上件-静电除尘-喷底漆-烘干固化-喷底漆-烘干固化-调色、喷面漆-烘干固化-下件-丝印-烫金”一系列生产工艺,年加工玻璃瓶1000万个、手机壳700万个。 |
环评机构 | 广州瑞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项目喷涂、烘干过程会产生有机废气、漆雾和恶臭,丝印过程会产生少量有机废气和恶臭,玻璃瓶喷涂废气、丝印废气经1套“二级水喷淋+干式滤料+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处理达标后,经排气筒(DA001)排放;手机壳喷涂废气经1套“二级水喷淋+干式滤料+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2)处理达标后,经排气筒(DA002)排放。废气经上述措施处理后,对周边大气环境无明显影响。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