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宏富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厂房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4年07月 10日至 2024年07月16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华梦街6号中国铁建环球中心5号楼4楼402,邮编:5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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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州市宏富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厂房迁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广州南沙区 |
建设单位 | 广州市宏富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广州市宏富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拟将厂房整体搬迁至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繁盛路45号耀华科技产业园3号厂房1-2层,建设“广州市宏富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厂房迁建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项目代码:2302-440115-04-01-800845),占地面积1650平方米,建筑面积3340平方米,搬迁后仍从事日用塑料制品制造,年产塑胶制品(一次性塑胶杯、塑胶饭盒、塑胶碗)175吨。搬迁完成后现有生产场所全部停产,不再进行生产活动。 |
环评机构 | 广州市中扬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本项目冷却水不添加任何药剂,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员工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接驳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大岗净水厂进一步处理,达标排放。 |
公众参与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