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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分局关于对广州市增城区大封门水库扩容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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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州市增城区大封门水库扩容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4年06月 18日至  2024年06月24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景观大道北7号区政务服务中心A区,邮编:

  联系电话:020-82628751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州市增城区大封门水库扩容工程

建设地点

广东广州增城区

建设单位

广州市增城区大封门水库管理所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广州市增城区派潭镇,是以供水、防洪、灌溉为任务的综合性水利枢纽工程,大坝采用原址重建。项目总占地1486.89亩,其中陆地面积972.75亩、水域面积514.14亩;总库容2240万m³,其中水库死水位为251.00m,相应库容52.8万m³;正常蓄水位300.00m,相应库容2049万m³,兴利库容1996万m³;汛限水位299.00m,相应库容1979万m³;防洪高水位为300.78m,相应库容2104万m³,防洪库容125万m³;设计洪水位(P=1%)为301.80m,相应库容2180万m³;校核洪水位(P=0.1%)为302.60m,相应库容2240万m³。水库供水量1780万m³,备用供水量51.8万m³,备用限制水位256.27m;灌溉水量426万m³。枢纽布置由大坝及引水枢纽、上坝道路、进场道路、管理区等组成;引水系统由进水口、放空管、引(供)水管、生态(灌溉)放水管组成。项目总投资161744.0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94.34万元。

环评机构

广州国寰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应开展环境监理,加强环境管理,将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纳入施工合同,保证环境保护设施建设进度和资金,并提出环保监督要求。施工期基坑排水预处理后回用于施工拌合、机械冲洗水或场地、道路抑尘洒水等,禁止排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混凝土生产系统废水预处理达到《混凝土拌和用水标准》(JGJ 63-2006)后全部回用于混凝土拌和系统的冲洗或场地、道路抑尘洒水;机械维护含油废水预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工艺或场地、道路抑尘洒水;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中“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标准后回用于水库管理区周边林地用水和抑尘用水。扬尘应落实《广州市建设工程扬尘防治“6个100%”管理标准细化措施》,大气污染物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的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降噪措施减少对环境影响,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要求。
(二)严格按照《水利水电工程水库库底清理设计规范》(SL 644-2014)对上水库、下水库正常蓄水位高程以下范围的库区进行库底清理。
(三)严格落实水库水质保护与水环境管理措施,对水源地进行规范化建设,严禁在库区进行污染水质的活动。设置生态流量泄放设施和生态流量监控设备,保障生态流量下泄。
(四)加强沿线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工作。进一步优化施工方案,合理划定施工线路,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尽可能降低工程施工对线路沿线植被的影响,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因地制宜进行土地功能恢复。
(五)营运期项目生活污水经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中“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标准后,回用于水库管理区绿化用水。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的要求。
(六)应对固体废物实行分类收集、处置,防止造成二次污染。一般固体废物的处置应符合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相关规定,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公众参与情况

已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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