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白云区棠景海萌格动物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4年05月 06日至 2024年05月10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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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州市白云区棠景海萌格动物医院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广州白云区 |
建设单位 | 广州市白云区新市海萌格动物诊所 |
项目概况 | 广州市白云区棠景海萌格动物医院建设项目拟建于广州市白云区广花四路棠新街35号,项目占地面积180平方米,建筑面积180平方米。总投资1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万元。项目主要建筑:租用1间两层商铺的第1层作为经营场所。主要经营范围:宠物美容、宠物疾病预防、诊疗、治疗和手术(主要为三腔手术:颅腔、腹腔以及胸腔手术)等,日最大接待宠物量约为10只,美容区最大接待量为10只(包含寄养宠物洗浴),共设置30只宠物笼。主要设备:全自动血液细胞分析仪1台、动物专用X射线机1台、麻醉机1台、血压仪1台等。 |
环评机构 | 广州市共融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医疗废水经消毒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 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日均值)的预处理标准;宠物洗浴废水经格栅过滤处理后与生活污水、地面清洗废水、宠物笼及排泄盒清洗废水再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
公众参与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