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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分局关于对广州市绿色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10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及60万立方米砂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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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州市绿色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10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及60万立方米砂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4年04月 17日至  2024年04月23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景观大道北7号区政务服务中心A区,邮编:

  联系电话:020-82628751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州市绿色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10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及60万立方米砂浆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广州增城区

建设单位

广州市绿色混凝土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广州市绿色混凝土有限公司建设地点位于广州市增城区沙浦银沙城东二巷。项目占地面积13581.1平方米,建筑面积6012平方米,主要从事商品混凝土、砂浆的加工生产,年产规模为商品混凝土100万立方米、砂浆60万立方米。项目员工人数45人,均不在项目内食宿。全年工作330天,一班制,每班工作10小时。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

环评机构

广州增投环保产业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生活污水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永和污水处理厂。生产废水(搅拌机清洗废水、运输车辆清洗废水、场地清洗废水、实验室检验废水)及初期雨水经处理,达到《混凝土用水标准》(JGJ63-2006)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工业与产品用水标准限值较严者后,作为生产工艺用水或车辆清洗用水回用,不外排。
(二)项目投料和混合搅拌、料仓筒顶呼吸孔、砂石堆场装卸工序、运输等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备用发电机尾气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车辆运输尾气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三)项目东、西、北面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南面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
(四)应对固体废物实行分类收集、处置,防止造成二次污染。一般固体废物的处置应符合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相关规定。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工作,提高环境事故应急处理能力,保障环境安全。

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受理公示期间暂未收到有关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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