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增城国家级开发区中新园区基础设施配套中新下沉式再生水厂项目污泥碳化工程污泥热解资源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4年03月 27日至 2024年04月02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景观大道北7号区政务服务中心A区,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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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增城国家级开发区中新园区基础设施配套中新下沉式再生水厂项目污泥碳化工程污泥热解资源化利用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广州增城区 |
建设单位 | 广州增城中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增城国家级开发区中新园区基础设施配套中新下沉式再生水厂项目位于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乌石桥东北乌石南一路65号,于2022年取得《增城区国家级开发区中新园区基础设施配套中新下沉式再生水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穗环管影(增)〔2022〕138 号)。污泥碳化工程污泥热解资源化利用项目占地面积及建筑面积均为907平方米,设置1条污泥热解炭化生产线及配套设施,设计处理绝干污泥量为10吨/天,年处理量为3650吨/年。项目劳动定员5人,24小时连续生产,工作制度为4班次/日,8小时/班(4班2倒),年工作时间为365天。项目总投资约1521.4万,其中环保投资约为152万。 |
环评机构 | 广东江扬环保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应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施工废水经预处理后部分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生活污水经预处理排至中新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应严格落实《广州市建设工程扬尘防治“6个100%”管理标准细化措施》的要求;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降噪措施减少对环境影响。 |
公众参与情况 |